八闽执行暖冬行动”(一):“大雪”不阻执行
12月7日是中国传统的二十四节气之一的“大雪”,冬天的寒气越来越浓,但惠安法院执行干警的热情却未因天气的寒冷而冷却,“暖冬行动”的号角催促着他们执行为民的脚步。
早上7点30分,寒风凛凛。惠安法院办公楼前警车一字排开,执行干警已经整装待发。
“责任就是号角,担当就是命令,我们要紧盯目标任务,共担使命,坚决打赢‘八闽执行暖冬行动’攻坚战!”惠安法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黄旭辉为执行干警作动员讲话。
县人大代表陈建龙、张伟松到场见证执行。
“出发!”随着黄旭辉副院长一声令下,惠安法院首场“八闽执行暖冬行动”正式开启。
案例1:
无证肇事赔偿难,执行和解促履行
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,因庄某无证驾驶二轮超标电动车逆向行驶,造成申请执行人卢某胸椎压缩性骨折等伤情,经法院审理,庄某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卢某各项费用12万余元,但庄某未能及时履行,卢某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惠安法院执行干警在前期调查的基础上,来到被执行人的工作场所,再次向被执行人庄某告知不履行裁判文书的法律后果。被执行人表示确因经济能力有限,无法全部履行。
此时,执行现场引来不少群众围观,执行干警适时向被执行人庄某陈说利害关系,促成双方进行调解。最终,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,双方初步达成和解。
案例2:
拒不履行遭拘传,急忙筹款把钱还
“起来!跟我们走一趟!”
执行干警到达被执行人郑某家中时,其还在熟睡中。看到执行干警上门,郑某仍然态度强硬,不愿配合执行工作。执行干警综合被执行人的情况,对其依法拘传。
看到手铐拷在自己的手上,郑某原本嚣张跋扈的气焰终于有所收敛,冷静下来后,其主动向执行干警承认自己的错误。见其情绪缓和,执行法官再次向郑某释法说理,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法律后果。郑某表示将尽快联系亲朋好友借钱。最终,该案双方达成和解。
唯善执者行、唯为民者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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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次行动聚焦涉民生、涉民企执行案件,共出动干警23人,警车5部,查封房产3处、机械设备2台,拘传5人,执行完毕1件,达成执行和解3件,执行到位金额29万元。
下一步,惠安法院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深入开展“八闽执行暖冬行动”,加快涉民生、涉民企执行案件办理,加大对困难群众、企业的关怀支持,在严格依法执行的基础上,巧用灵活执行举措,综合运用查、冻、扣等强制措施,贯彻善意执行理念,灵活适用信用惩戒与诚信“白名单”制度,深化“执行+保险”“执行+慈善”等救助机制,强化执行联动,以“暖冬行动”实际战果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。
文稿 | 曾芬芳、王国梁
编辑 | 何云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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